近日获悉,3月30日上午,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忠良派出所所长莫建军,带领两名辅警驾车去到8公里外的车田村高田屯走访一户人家。
莫建军所长将警车停放在村东头,与辅警徒步进村。春暖花开时节,到处都是春的气息。路过一农户后院,几朵鲜艳的红花映入民警眼中。
曾两次在禁毒大队负责专案攻坚、熟知毒品类型的莫建军,看到一米多高植物上开出的红花不禁一怔:这不是罂粟花吗?细细数了数,这家后院一共种有61株毒品原植物罂粟。
经走访多名村民得知,种植“鲜艳红花”的农户户主系62岁的黄某,“黄某打工去了,他的老婆在沙糖桔果园里施肥呢。”村民指着村东头一沙糖桔果园告诉民警。
莫建军与辅警径直走到村东头的沙糖桔果园,找到黄某的妻子赵某。民警一面与赵某聊家常,一面引着她来到她家后院。
“你们夫妇俩是谁种植的这些红花呀?”莫建军问。
“是我种植的,我在果园里养有几十只鸡,听人说,用这种植物泡水可以治疗家禽腹泻,所以我就种了一些。”赵某以为民警只是好奇,便热心推荐道:“你们派出所养有家畜吗?送你们几株做预防吧……”
“你知道开着鲜艳红花的植物是什么吗?是罂粟!是我们国家严禁种植的毒品原植物!”莫建军严肃告知赵某:“你种植罂粟,是非法行为,必须马上铲除罂粟!”
经民警普及禁毒知识和,赵某意识到自己非法种植罂粟已经违反有关法律规定,深感后悔,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,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种植毒品原植物了。(通讯员:莫崇贵/梁雪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