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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山公路养护中心业务骨干到法院“零距离”接受庭审警示教育

发布时间:2021-03-18 20:35:31 阅读:418

广西凤山讯(通讯员 黄祖辉 覃代意) 3月11日上午,凤山公路养护中心21名业务骨干到凤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开庭审理被告人陆某(女)贪污、挪用公款案,感受一名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庭审过程,接受了一次身边人身边事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。

凤山公路养护中心业务骨干现场旁听学习

       庭审中,公诉机关列举了被告人陆某(女)利用职务便利,于 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间贪污公款28笔共73.1万元、挪用征地补偿款36笔共128.59万元的犯罪事实、数百人的证人证言、被告人犯罪手段、自首情节和量刑建议,控辩双方对证据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,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,法庭宣布择日合议宣判。

凤山公路养护中心业务骨干现场旁听学习

       休庭后,该中心旁听人员走出审判大厅畅谈旁听感受,一致认为陆某(女)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一时交友不慎,心存侥幸心理,贪污公款、挪用征地补偿款多笔,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,其理想信念丧失,法纪观念淡薄,辜负了家庭的谆谆教诲和组织的培养期盼。表示一定要从该案庭审中吸取深刻教训,日常工作中珍惜个人来之不易的成长和进步,牢记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的古训,常怀律己之心,常思贪腐之害,做一名党和人民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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